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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集资料→医疗档案建立→康复诊断和康复评估→制定康复医疗计划→实施康复医疗计划→评价再计划 1、 收集资料:康复医师接诊病人,进行病史采集,书写门诊康复病历,包括询问主要病史、体格检查、神经系统检查和疾病诊断。对每一个案,给予住院或门诊治疗安排。 2、 医疗档案建立:康复医师负责书写住院康复病历,包括个人史、发育史、既往史、治疗史、预防接种史、家族史等。进行体格检查和综合性功能检查和功能评估。按个案治疗需求给予书面医嘱。提出进一步检查和医疗与康复处理的计划(血液生化、CT、MRI、X线等影象学检查),确保患儿医疗与康复的延续。该计划分别由护理(医疗与康复护理)、康复医疗(医疗、物理、作业)、特殊教育(心理、语言、听觉、视觉、感统)、后勤(营养膳食)等部门执行。 3、 康复诊断和评估:康复医师按照医学诊断和康复诊断(功能评估)相结合的原则,给予明确诊断。(包括疾病名称、残疾程度及分类、合并症等)。评估内容为:婴幼儿发育五大能区评定、平衡能力、语言能力、视觉能力、听觉能力、智力、社会生活能力等测定。 4、 制定康复医疗计划:康复医师对收治个案,分别给予制定康复医疗计划与临床医嘱,指导、监督、协调各部门的康复治疗工作。 5、 实施康复医疗计划:康复治疗士按照康复医师的医嘱,对儿童进行运动功能的再评估和功能训练项目实施。拟订短期器训练项目,每10天记录一次训练成果进度表。训练中配合特殊教育的实施,确保儿童安全。在训练中发现任何问题,及时与康复医师联系,根据病情修订训练计划。 6、 评价再计划:定期组织康复评估小组再评价工作,根据儿童临床体症的改善与否,指定新的康复计划,直至患儿获得更高一级的运行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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